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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丨金华小伙好心帮摔倒者扶车 反被指撞人 监控还原事发情形|王林复仇女神战术折刀|金华市|电动自行车

网络整理 2018-10-08 最新信息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8年9月2日,浙江金华的滕先生驾驶着电动车遇到了摔倒的曹先生,好心将对方的车扶起后,没想到却受到了路人的指责,曹先生也报警称是被他撞倒的,那么警方会如何判断?这件事情将如何走向呢?处在舆论漩涡中的双方当事人又经历了什么?让我们一起回到事发的那个路口,看看事情是如何发生的。

这里就是滕先生扶起曹先生电动车的地方,位于金华市解放西路和双龙北街的路口以西。时间回到9月2日,下午两点左右,滕先生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前往客户家中,然而,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滕先生:我因为工作关系,要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经过解放西路、双龙北街的路口,过路口的时候,已经进到非机动车道了,往前开的时候发现左前方有个机动车可能要拐进来,然后我就开始减速,准备减速停车。

据滕先生描述,自己为了避让电动车而减速,随即便听到了刹车声,当他回头看的时候,右后方有辆电动车已经连人带车倒地了,这位伤者就是案件的被告方——曹先生。滕先生随即帮伤者扶起倒地的电动车,可是之后曹先生却报警称发生了交通事故。

曹先生(报警电话录音):双龙大桥桥头这里,电瓶车撞到了。

民警:有没有人受伤?

曹先生:皮擦掉了。

民警:一个人轻伤对吗?

曹先生:嗯。

根据警方记录显示,9月2日下午1点59分,金华市交警大队直属三大队接到了110指挥中心的转警,随即派遣交警前往处理事故。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接到报警以后我们迅速赶到了事故现场,当我们到达事故现场的时候,事故现场留有两辆电动自行车以及两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分别是滕先生跟曹先生。

询问事发经过 双方陈述截然相反

到达事故现场后,三位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记录,也照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可是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那么他们当事双方又是如何描述这起交通事故的呢?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经过我的询问,滕先生告诉我是他当时驾车经过事故地点,然后听到后面有电动自行车翻倒的声音,然后他转过头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翻在他后面,然后他下车去扶。

滕先生还告诉民警,在事故发生前,他观察到左侧有机动车要变道,于是减速躲避机动车。

滕先生:当我减速快要完成的时候,我听到后方有一个很响的刹车声,然后就刚好停好车回头看,刚好看到伤者曹先生连人带车侧翻在地上,就向我滑了大概一点点距离。

未直接扶伤者 先询问是否需帮助

滕先生说,见此情景,他并没有直接去扶伤者,而是先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帮助。见到曹先生自己在慢慢起身,于是滕先生就帮他扶起倒地的电动车。

滕先生:(曹先生)中间好像是说了句“谢谢”,比较轻,然后事情就是从停好车、一个路人出现开始的。

路人不由分说指责 导致事件反转

据滕先生说,事情的发展就是在这时转变了方向。有一位路人从此经过,不由分说便指责滕先生撞倒了人。

滕先生:停放在路边的时候,经过的路人就停下来了,他停下来开始质问我,你为什么动车?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然后我就说不是我撞的,接下来他的一句话就是,我看到你撞了,还指着我讲,我看到你撞了。

路人的指责让滕先生无所适从,他觉得作为当事人的曹先生一定能帮他还原事件真相。

滕先生:因为我怕曹先生就直接相信他(路人)了,我没有开口的机会,我想他(路人)一直在指责我,曹先生也没有发表过什么意见,也没有表态,因为他是最有话语权的,他也是当事人之一,然后他选择了报警,当时已经有一点难受了。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曹先生告诉我,当时他驾车行驶到事故地点,滕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他左侧超车过去,然后剐到他导致他摔倒,两个人的陈述是非常不一致的。

事故发生后,曹先生倒地受伤,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他的儿子接受了我们的采访,讲述了当时的经过。

伤者曹先生的儿子:之前就是路人的确是一直在那里,一口咬定滕先生把我爸带倒的,然后就骂得比较凶,持续时间也挺长的。

因为当事双方对这起交通事故的描述有很大分歧,于是民警将电动车暂行扣押,让他们等待事故处理结果。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当时在现场曹先生因为受伤了,一直用手捂着胸,他当时已经叫他家属过来了,因为我们也有一个抢救伤员的义务,我看他受伤我就让他先到医院去了。

寻事发监控视频 费周折

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滕先生和曹先生的家属都来到了交警队处理事故,滕先生原以为有路面监控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没想到这一天的经历却让他更感压力与不安。

2018年9月4日,滕先生来到交警队,希望能查看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

滕先生:我先到的,因为我也很迫切地要看这个监控,因为我想尽早恢复工作,然后我就在那边等服务台警官给调监控,那个期间发现监控因为道路施工维修中。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当时双龙北街与解放西路这个路口正在改造施工,我们这些监控设备还没有正常投入使用,也是看不到他的案发过程。

与此同时,在交警队里,滕先生也遭到了曹先生家属的指责,这让他深感不安。

滕先生:然后曹先生妻子就开始指责我没良心、没道德,伤者曹先生在医院里躺了这么久,说我没有一句关心的话,也没有去探望一下。当时听到这些话倒不是特别生气,而是一种恐惧,一时间就想了很多,然后越想越害怕。

视频显示 当时伤者家属情绪激动

通过这段交警队大厅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滕先生身边的这名女子就是曹先生的妻子,而她正在指着滕先生说些什么,情绪激动。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陈哲辉:那天我记忆是伤者的家属情绪是比较激动的,她讲话言语也不怎么好听,但是这个男的倒很自然、很平和,他就说不是我撞的。

曹先生的儿子解释说,他们当时并不清楚事故的真实原因,而曹先生确实受伤一直住院,所以家属才会情绪失控。

伤者曹先生的儿子:因为当时事故怎么发生的,我和我母亲都没有在现场,滕先生的车停在路中间,然后交警一直在那里给它拍照,然后我跟我母亲下意识以为就是发生了车祸,而且就是我爸摔得比较严重,下意识地觉得可能那个小伙子跟我爸爸发生了碰撞。

对于滕先生提到的他们存在讹诈行为,曹先生的儿子则认为这是沟通过程中出现了误解。

伤者曹先生的儿子:我母亲下意识觉得是你这个小伙子把我丈夫带倒了,然后我丈夫伤这么严重,你一点表示也没有,就是反问他,你医药费垫付了吗?就是问了这么一句,滕先生可能就觉得是在讹诈他。

曹先生受伤住院,滕先生面对家属的指责心中不安,然而要真正解决双方的争议焦点,最重要的就是还原事件的真相。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同时双方陈述也不一致,那这个案子确实有点头疼,那我只能花更大的力气去事发路段边上走访,能不能找到他们这种民用的探头能够照到这个事故。

民警王林利用下班时间多次来到事发地附近进行走访,经过三天的努力,终于在事故发生地点以西的一家钢材店里有所发现。

终于找到视频 能否摆脱撞人嫌疑

在事故地点以西的这家钢材店铺门口,有一个监控探头清晰记录下了事发时的情形。那么滕先生是否能通过这个监控来摆脱自己撞人的嫌疑呢?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当时监控里是能看到有一辆小车,但是这个小车没有妨碍到他们,基本上它想转但是它没有转进来,对他们双方都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监控还原事发情形 证实小伙清白

在视频画面中,当天下午13点54分,有一辆红色机动车慢慢减速并向右并道,想要驶入非机动车道。随后,身着黑色上衣的滕先生驾驶着电动自行车出现在监控画面中,在他的右后方身穿白色上衣骑着橙红色电动车的就是曹先生。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滕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先出现在监控的视线里面,然后在他行驶方向的右侧,曹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也出现在监控里,相当于是滕先生稍微在曹先生的前面一点,当他们行驶到那个开口还没到的位置,通过这个监控我们就发现曹先生他驾驶这辆电动车突然侧翻。

滕先生停车后,和伤者曹先生有些许交流,便帮他将车扶起。

滕先生:在我扶车的过程中,我可能听到他说了一声“谢谢”,但是声音比较轻,然后我就顺势把车扶起来拖到路边停好。这个时候路人出现了。

大约一分钟后,滕先生提到的这个路人也出现在了监控画面中。这位路人正在指着滕先生说些什么,为了不影响道路通行,他们都移到了路边,而这时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

滕先生:然后路人还是跟过来一直在指责我,他特别大声,然后边上路口有两个老奶奶在那里乘凉的也围过来听了,路过的人也停下来在那里看他说我,然后我觉得被围观了感觉心里有点不舒服,我就问曹先生,我说如果你觉得是我撞的,你就报警吧,曹先生就开始报警了,然后路人就说,对,赶紧报警。

监控视频的发现让这起所谓的交通事故终于真相大白,滕先生也松了一口气。

滕先生:它(监控视频)相当于改变了我接下去的人生吧。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 王林:然后同时(把视频)给我们接待民警,我们一起看过、讨论过这个案子如何定,因为这个监控里是比较清楚的,两个人一前一后开过来,突然间曹先生侧翻,所以说我们当时讨论结果是认定曹先生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认为存诬陷讹诈行为 愤而起诉

可是事情却没有到此结束,滕先生认为在事故处理期间,曹先生家属态度恶劣,存在讹诈行为,坚持要起诉曹先生。

9月6日下午,滕先生在金华市本地的论坛上发布了一个帖子,描述了自己这几天来的遭遇,得到了很多人的跟帖回应。

滕先生:但是后来想想我说这种感觉实在是太难受,我说这个事情我要试试看,能不能做出一些影响什么的可以改变一下,对讹人方的心理上有一个震慑,然后我反过来现在澄清了,那对方就想出来说一声“对不起,真的不好意思,谢谢你”,他们的成本在哪里?

看到这么多人有过类似的经历,滕先生觉得自己好心扶车,却遭到对方诬陷讹诈,心中实在委屈,于是坚定了要起诉对方的想法。

滕先生:曹先生的儿子可能也看到了,应该是晚上九点多他紧急联系我,他应该也感受到那个事态会扩大,很诚恳地给我道歉,说我要多少损失,叫我列一个清单,合理范围内全部会给我补偿。

但是滕先生说自己并不是针对曹先生家,而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更多的人关注社会上的讹人现象。

滕先生:没办法,我只能拒绝他的道歉,你接受道歉了你还去法院干这个事情,那是不是说不过去,我说这个事情如果你4日或者5日来跟我讲,真相出来以前你跟我讲,那我肯定会接受的。

诉请登报道歉 并赔偿精神损害1元

9月13日下午,滕先生委托律师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上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郑向华:14日上午这个案件就开始立案了。他这个侵权纠纷,包括他后面的要求登报道歉,然后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符合的是名誉权的侵权纠纷,但是他又坚持了一个见义勇为的成分在里面,最后定还是以大的案由,就是以侵权的责任来立案。

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历时4小时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郑向华说,接到这个案件时他们十分慎重,案件立案后,按照法律程序,法院分别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征求他们是否有调解的意愿。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郑向华:他的儿子小曹应该说态度也还好,他也非常希望能够通过相互之间的沟通来解决这个纠纷。我就联系了原告方的律师。律师也非常积极,也希望这个案件能够以调解结案,能够和解或者调解,双方以沟通的形式来解决。

9月14日下午,原告滕先生和被告曹先生的儿子如约来到了法院,进行了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

伤者曹先生的儿子:审判员早上就已经找过我了,问我能不能和解,那我肯定是愿意,因为滕先生他递交上去的诉状上面,他的要求就是叫我公开道歉,然后在《金华日报》刊登道歉信,然后再加上精神损失费1元,这些他所提的要求在交通事故判定结果出来以后,我就在电话里、短信里都已经跟滕先生讲过了。

而滕先生说自己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体现讹人成本的提高,最终调解的结果确实如自己所愿。

滕先生:我们经过法院庭长的调解达成了一致,就是说把原先用于登报道歉的费用用于捐赠给金华市红十字会,用体现正能量的形式去弥补他的过错,然后也体现了讹人成本的提高。所以说这个口头道歉对我来说不重要,因为他真的道歉很多次很多次了。

支持起诉 网民们“一边倒”

如今,滕先生和曹先生一家已经握手言和了,这一事件的热度也在海量的舆论信息中慢慢消散,可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却并未停止。网民们一边倒地支持滕先生的起诉,这种鲜明的态度也表明了人们对于反咬一口的道德讹诈者深深的不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新宝:这种案件通常是所谓的受害者去起诉那个撞他的人,但是这个案件刚好相反,我觉得这样的选择是十分正确的,也反映了我们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用法治的方式来解决与他人之间的纷争。

如果未获得案发视频 如何维权

侵权责任法专家张新宝教授认为,金华小伙滕先生并没有直接与对方发生冲突,而是选择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名誉,这种行为是值得倡导的。在本案中,监控视频的发现证明了滕先生的清白,但是如果没有这段视频,滕先生就要蒙受不白之冤了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新宝:受害人一方的举证责任是比较重的,他要举证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他要举证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还要举证自己遭受了损害,比如花了医药费、误工的费用,还有其他的财产损失,还要举证这个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想要获得赔偿,他都要对这四个方面去进行举证。

专家:伤者索要赔偿 要承担举证责任

专家说,在本案中,如果伤者曹先生一方索要赔偿,则需要承担很重的举证责任来证明确实是滕先生将他撞倒的。专家认为,这起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涉及的赔偿金额也不大,但是它却凸显了很重要的法治意义,不仅体现了我国法治环境的变化,更通过个案为社会提供了行为准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新宝:法律任何一个案件的判决,它不仅仅是来解决一个个案,它也是为我们全体社会成员去提供一个行为准则,让我们知道该做什么或者不该做什么,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受害了之后能够得到救济,哪种情况下你是得不到救济的。

让法律为见义勇为撑腰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其中明确提出了要在接下来五年的司法解释中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专家认为通过立法修法来弘扬正义、诚信,是为更多的人见义勇为撑腰打气。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现在社会环境包括法治环境,包括我们对事情的认知和公众的态度也不一样了,我觉得开创了一个更好的司法的对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方面的一个好判例。这个案子实际彰显的还是正义和善良,一定是正义和善良走到最后,所以再遇到这种问题,可以让更多的老百姓、社会可以明白,我愿意去做好事,我勇于去做好事,我不怕去做好事,有法律撑腰,甚至出了将来的规定之后,不仅有法律撑腰,还有法律为你喝彩,那你想想谁不愿意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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