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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一外来务工人员酒后猝死 一起喝qq游戏慧眼神探的人要赔偿_浙江

网络整理 2017-04-01 最新信息

  网上流行的七斤哥八斤姐的喧嚣还在耳边,在最近金华市就发生了以为喝酒太狠太猛,而导致死亡的案例。金东公安分局傅村派出所民警介绍,由于辖区内外来人口比较集中,部分地域的人员喝酒很豪爽,但失去分寸后,就频频上演闹剧,甚至出现了猝死的悲剧。

  醉酒男子睡倒路边 幸亏民警发现的早

  3月26日下午16时42分,傅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傅村镇某厂房边,神志不清。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躺在路边,疾驰而过的汽车随时都可能撞到该男子。民警企图上前询问其基本情况,但是该男子意识模糊,语无伦次,根本无法交流。民警将醉酒男子带回派出所醒酒,待其稍微清醒后,终于说清楚自己的情况,民警将其安全地送回了住处。

  民警叮嘱其喝酒要适可而止,一定要安息自己身体健康。

  但接下来这位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3月23日晚22时46分,傅村派出所接到群众叶某报警称其老乡薛某喝酒过量导致死亡,现在傅村镇卫生院。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并联系了法医到现场。傅村镇卫生院医生诊断,薛某已经死亡。法医对死者薛某的尸体进行鉴定,未发现有外伤,薛某系饮酒过量,导致呕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身亡,排除他杀。

  据叶某反映,薛某当晚跟叶某等八九个朋友一起在义乌某饭店喝酒,席间因气氛热烈、情绪较好,薛某喝了大量白酒。饭后,叶某驾车将醉酒的薛某带回至傅村,途中又有朋友打电话给叶某,一起到义乌某KTV唱歌,于是叶某又带着薛某到义乌,到了义乌某KTV门口时,叶某发现薛某脸色发紫,手脚冰凉,发觉情况不对,叶某驾车将薛某送到傅村镇卫生院,可惜的是,薛某已经死亡。

  女子醉酒晕倒路边猝死

  3月29日17时36分,傅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中年女子晕倒在金东区傅村镇东后徐村水塘边,请帮忙救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民警到现场后,该女子(王某,贵州人)的家人已经将其扶回家中。当时王某靠墙坐在椅子上, 120救护车也已赶到现场,救护医生对王某进行了检查,确认其已经死亡。后经法医初步判断,王某系摔倒后猝死。

  王某平时有酗酒的习惯,平时在家经常跟丈夫一起喝酒。2016年12月06日,王某醉酒后窜至傅村镇东后徐村某工厂,在自己丈夫旷工十几天的情况下还硬要问公司领导索要旷工工资,在现场撒泼打滚,在民警处警过程中,不但不配合,还脱下脚上的运动鞋打了协警一巴掌,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六天。

  而这次王某是在醉酒情况下到工业区某饭店买饭,在买饭回家的路上摔倒后猝死的。

  酒友喝酒太狠 同桌人有劝解义务

  劝酒在很多人就是一种传统文化,也有人还把同伴灌醉当成一种乐趣或者开玩笑的事。

  不过早就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一旦喝酒人发生猝死等意外,如果同桌同行的人没有及时尽到劝解或者护送等义务,还是要负法律责任。

  薛某猝死的案例就引发了赔偿的纠纷。在3月30日下午,经过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多次工作双方达成协议,严某等八人赔付五千至三万不等,共计十二万一千元,死者家属对死亡原因无异议。

  民警介绍,在与他人挑起的赌酒、斗酒、劝酒等特殊情况下,除了饮酒人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劝酒者应当意识到,被劝饮酒者饮用过量的酒会导致身体受伤害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向其劝酒,任其醉倒,或主观上故意让其醉倒,或明知会造成对饮酒人的伤害却轻信可以避免,即构成民法中常说的过错。这种过错与过量饮酒者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让他人喝酒的,还有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结合拼酒事件来讲,如果拼酒者是在商家或者朋友鼓动下喝下白酒而受到损害,那么商家或者其朋友则必须承担部分责任。

  民警提醒:少量饮酒健康之友,过量饮酒罪魁祸首,有节制地喝酒,身体健康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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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金华新闻客户端

Tags:金华   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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